刘鑫并不是凶手,我们为什么要谴责她?
对于江歌刘鑫案,其实很多读者在后台问我的看法,我几次写,又几次搁笔。
码字码久了,其实带给自己的成长是一遇到新闻,先是自我情绪的爆发,比如对刘鑫这家人的愤怒与对江歌母亲的同情,然后是自我反思,最后才是对于理性和感性的权衡,尝试各种换位思考,这也是我搁笔的原因。
关于这个案子的始末不用我赘述,时至今日,相信无数人也都非常了解,我也不想再去回顾一次。
这个案子的关注度已经达到沸点,各路KOL以及各大媒体已经发声。
我说说我的看法。
1
舆论绝对不可以动摇司法,但司法应该多参考民意。
前半句是对司法从业者说的,后半句是对其他人说的。
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司法有义务避免舆论干扰,但舆论没有义务、不应该因为害怕干扰到司法就主动停止。
2
刘鑫是不是构成犯罪?
这个案子里刘鑫可能涉及的罪名是伪证罪、包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
刘鑫的身份应当属于证人,符合特殊主体要求,但是从目前网上的资料来看,基本不成立。
刘鑫在案发后一直强调的是她只听到争吵和碰撞的声音,隔着门板,所以她并不知道凶手是谁,这套说辞成功把包庇罪躲开。
然后最后一条,即故意杀人罪,其表现形式为“作为”和“不作为”,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并不是简单的见死不救。因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需要三个条件满足,通俗点就是应该做,能做,却没有做,并且与结果发生有因果关系。
江歌是因为收留了刘鑫才面临危险的,刘鑫对江歌是负有特定责任的,满足第一点应该做,但是刘鑫的说辞与现有的证据材料却无法满足第二、三个条件。所以故意杀人罪也不能成立。
就目前公开的资料证据,从法律层面说,刘鑫是没有刑事责任的。
Mmp。
3
刘鑫和家人在整个事件中的不负责态度不仅深深伤害了江歌母亲及其一家人,更是触碰了所有人的道德底线,所以才会引起公愤。
参考我在看过《局面》曝光的视频后的第一反应:
“我日,还有这种人啊?”
在我眼里刘鑫一家不叫做可恨,叫做恶心,那种恨不得让这种人彻底消失的恶心。
你的闺蜜,因为你,被你的前男友杀害了,事后你不仅吃喝玩乐,你的一家还要对其母亲恶语相向,最后在媒体前进行演技拙劣的卖惨,觉得你生活被打扰了?甚至我觉得你案发时自保我都能理解,但是事后的态度真的,能睡着觉吗?
想骂句傻逼,但又觉得傻逼可能不乐意。
(刘鑫妈妈在与江母通话中的言论)
4
陈世锋还没有得到死刑,这才是真正的杀人犯,大家却在审判讨伐刘鑫,偏了吧?
偏了吗?偏了。
可是陈世锋已经获罪,不管能不能死刑,都会得到该有的惩罚,只是这个惩罚能不能足够弥补他的罪孽有待商榷。刘鑫是间接导致整个杀人事件的重要因素,却丧失掉该有的责任与善良。她的所作所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却是触到了人性的底线。
这是公众不能接受的,所以要谴责她。
章怨外利,不义;弃亲即狄,不祥;以怨报德,不仁。
何用?
5
没有谁有资格让另一个人去死,但是并不代表民众会原谅刘鑫,至少我不准备原谅。对于一个失去了人格的走兽,这是我应有的态度。
或许她自己可能觉得你们原不原谅我管我锤子事。
但人是群居动物,至少你已经在很多家公司的招聘里进入了黑名单。
6
网友@我是落生发了一个微博,如下:
对此,我想说,如果你遭遇了暴力,首先,是你先确定自身的安全,然后,不要和撒旦谈恋爱。
不分男女。
7
思考了很久还是要给刘鑫一家竖一根中指。
8
以上是我大概要说的关于案子本身的话,其目的是希望刘鑫能有一点儿担当,能在12月11日至15日开庭审判的时候站出来。
9
再说一点东西,关于媒体这方面。
业界大V咪蒙发表了一篇《刘鑫江歌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的评论性文章,获得了极高的关注度。
(咪蒙就“江歌案”发表个人评论)
接着咪蒙之后,某京报与不少媒体狠批:《江歌案:杀气腾腾的咪蒙制造了网络暴力的新高潮》,直接开怼咪蒙,指责她煽动民众情绪。
(某京报就“江歌案”发文谴责)
对不起,这一次,我就站咪蒙了,如果这是网络暴力,那我愿意推波助澜一次。
为什么?
咪蒙的文章我看了,是,本身有戾气,有煽动情绪的字眼,但我还是以前说过的话,作者是个人,不是个冷冰冰的机器。
咪蒙的文章把这件事情的热度推上巅峰,千万量级的人开始关注这个新闻,而最后的号召签名请求凶手死刑更是最直接的帮助受害者这些,就是咪蒙写了那篇文章对于整个事件的帮助,这才是作为一个坐拥千万读者的KOL该有的社会责任。
某京报呢?
你指责咪蒙蹭新闻煽动情绪吃流量,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来说:呵呵,你们都是一群情绪的奴隶,我才是最冷静思考的圣人。
我觉得你们这态度才恶心,不仅要蹭新闻热度,还要蹭咪蒙热度,明明做的事是一样的。别忘了,视频我是在《局面》看的,是某京报下面的栏目。
最关键我看到了咪蒙对于这个事件的实质性帮助,而你们呢?
你们文章最后来一句: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这个问题或许可以这样回答:除了上帝和法律,没有人可以制裁人性。
那你发这篇文章的意义在哪里?而且你们是报社,人家是自媒体,你们发表的这文章不是同样带有舆论导向的吗,你以为舆论为什么会成这样子,大家都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吗?
退一万步讲,你说大众是受情绪控制的奴隶,你信不信如果网友真的是情绪的奴隶,刘鑫早就死了?
大家不傻的。
做媒体讲职业道德,做人要讲良心。
10
没什么其他要说的了。
希望大家为凶手陈世锋“死刑请愿”(由江歌母亲发起),因为在日本,判死刑很难,甚至有些年生一年都不会有一例死刑。
日本死刑囚收容设施的死刑执行数量
(1993年以后)
(数据来源:百度百科)
所以希望大家能和江歌母亲一起请愿,拜托了。
毕竟欠债还钱,欠命还命。
这几天的新闻实在让人很难受,包括暴漫全网下架,就连今天早上我还看见学生刺死老师的新闻。
但我还是相信:
司法或许有盲区,但公道永远在人心。
PS
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
签名方法:
1.如果大家在国内,可以参与网上签名,打开这个网页:
http://1.13969613663.applinzi.com/homePage.php,按照提示亲自签上您的名字。
2.如果有人在日本,可以参与日本的签名:
你可以用“网上电子签名”:
http://1.koukasan.applinzi.com/homePage.php
你也可以“打印邮寄签名”:
http://1.koukasan.applinzi.com/tes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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